一盞燈點了二十年。宗才長老點燈,性仁法師續燈。
二〇〇三年,宗才長老於洛杉磯成立淨業會,也就是星星之火基金會的前身。在此之前,長老於一九六六年應美國佛教會之邀,從香港來到美國弘法,時常在各地講學,傳授禪法。一九七〇年代在紐約州 Woodstock 的山林裡,長老憑一己之力,親自拼湊堆疊蘭若禪林(Ch'an Temple)。長老一生精勤修行,獨自一人在蘭若禪林茅蓬隱居禪修,長達三十年之久。宗才長老十分惜福,慈藹可親,沒有任何架子。
二〇二二年,宗才長老示寂,示壽一百零三歲。長老把畢生奉獻給佛教,奉獻給眾生,很懂得隨緣度化,在禪修和經教方面有著很高的境界。他性格平易近人,心地慈悲善良,性情樂觀開朗,講話風趣幽默。老人家認為學佛者不要偏離中道,佛法不離世間法,眾生的苦難就是修行人的苦難。時常勸告大眾「要修學大乘,行菩薩道,不為自己求安樂,但願眾生得離苦。」
長老往生之後,其在家弟子演淨居士得知靈山美佛寺籌備啟建養老院,隨喜讚歎性仁法師的宏願,把淨業會託付靈山美佛寺接管。
「那麼就讓我來做那個接續燈火的人,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延續這一盞明燈。」 — 性仁法師
釋性仁法師
靈山美佛寺住持
星星之火基金會會長
Aug 2026 · 基金會成立開示節錄
「如今這個燈塔猶在,但守燈的人需要薪火相傳,那麼就讓我來做那個接續燈火的人。」 — 性仁法師
佛法就像大海中的燈塔一樣,為人指點迷津,給人光明,給人希望。而我們每一個人微小的善心和願力,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樣,雖然看起來那麼微不足道,卻永遠在那裡發光發亮。這個便是長老創辦淨業會的初心。
長老往生之後,其在家弟子演淨居士問我是否願意接手,我欣然答應了。長老用盡一生,點亮了一盞名為淨業會的燈塔——我保留英文名稱沒有更改,是為了繼承長老的遺志;改中文名叫作星星之火基金會,那是為了開啟未來的新希望。
這個名字的靈感來自佛法中「四小不可輕」的教誨。佛陀在《阿含經》中告誡我們,世間有四種東西不可輕視:
取名星星之火,是在提醒大家:千萬不要覺得自己力量小就不去做,不要認為善事小就不去行動。你今天捐一塊錢,出一分力量,念一聲佛號,甚至做一個迴向,迴向養老院早日完成——這些都是星星之火。當成千上萬的你我他都這樣做的時候,這一把小火就能夠把世間的冷漠無情、自私自利、無明黑暗,通通燒盡。
師父的心願是,光光相照,燈燈相傳,一束光接續一束光。夕陽便不再是終點,而是另一種生命意義的黎明和希望。願我們每一個人,在佛法燈塔的照耀之下,都能夠成為守燈的人,成為閃閃發光的一顆星,一盞燈,燃燒自己,照亮別人。